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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28
屡检查屡爆炸 危险品储存如何走出监管怪圈?


当我们还沉浸在天津港“8·12”危险品爆炸事件的悲痛中,仅仅只相隔十天, 8月22日晚,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东付村的润兴化工厂发生爆炸并起火。据悉,发生爆炸的是润兴化工厂两个厂区之间的管线,化工厂距离最近的居民住宅不足1000米,村内多户居民玻璃震碎,目前事故已致1死9伤。

为何短短几天内就接连发生危险品爆炸事件,危险品爆炸事故频繁发生,是监管部门监督不力还是企业在“铤而走险”?

危险品爆炸的原因

天津港爆炸事故具体原因目前还未有调查结果,不过据当时相关人员叙述是危险品堆垛火灾引发的爆炸,但为什么危险品堆垛会发生火灾现在还不得而知。山东淄博润兴化工厂发生爆炸是因为分离器着火引发的。

为何发现违规现象却依旧阻止不了悲剧的发生?

此次发生爆炸的两家企业在事故之前都曾发生过违规现象,但却没有进行处置。

在2013年天津市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环评中就指出,瑞海公司“拟建项目涉及的物料大多为危险、易燃物料,在物料运输、贮存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但 “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事故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可是,瑞海公司在2014年危险品年周转量由之前的1.5万吨更改为5万吨,这也就意味着,其事故风险已经不在“可接受范围内”了。

而山东淄博润兴化工厂却还在试产阶段,尚未正式投产。今年早些时候,润兴化工就曾因落实村庄环保搬迁工作而被山东省环保厅约谈。而在天津港爆炸事件之后,全国各地都在开展危险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当然淄博也不例外:8月13日,润兴化工所在的桓台县召开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座谈会;淄博市也对区域内所有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及经营市场展开安全大检查,提出要以“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为目标,全面摸清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8月15日,淄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还印发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红头文件;随后的8月17—21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还赴淄博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但就在督查组刚刚离开的第二天,润兴化工还是发生了爆炸事故。

为何这么多座谈、检查、督促仍未能避免事故的发生,相关部门的监管只是走个过场吗?问题到底出现在哪?

危险品仓库为何建在居民区附近

不管是天津港爆炸,还是润兴化工,记者发现两者的危险品储存点都建在了居民区附近。而按照2001年国家安监局颁布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规定,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选址在远离市区和居民区的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和河流下游的地域,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米。

据悉,天津港爆炸点距离居民区最近仅有560米,而周围1000米内,更有超过5600户住户。同样,润兴化工厂距离最近的居民住宅不足1000米,距其两公里内还有一座中学,幸好事故发生时学校正值暑假。

爆炸事故发生后,不少人也开始追问:为何住宅小区会紧临危险品仓储物流园?当时是如何规划的?相关企业又是怎么通过环评的?

但是反过来,既然距离这么近,居民们为何没有及时发现并且上报给相关部门呢?毕竟这个危化品仓库在这不是才一两天的,不是吗?

如何让危险品不在威胁人类生命财产安全

在付出巨大的代价之后,应该要从中吸取教训,要让“危险品”不在“危”。

首先,危险品仓库应该按照要求远离居民区。危险品仓库如果在居民区附近,万一发生事故,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就像天津港的这次事故,不仅损坏的了居民们的家,也给他们的心灵带来了不可磨灭的创伤。

其次,危险品生产经营企业应该严格按照要求生产运输危险品。

最后,安全监管部门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定危险品的生产、存储和运输。安全监管部门需不定期开展对相关企业的生产安全的大检查。

来源:第一物流网